疑似职业病治疗用人单位买单
日期:2010-4-26 11:12:00 深圳建筑人才网 www.szjzrc.com 点击 27 次
4月25日至5月1日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颁布实施八周年宣传活动周。昨日,在宝安区西乡街道一场大型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、文艺演出和现场咨询活动,正式拉开了我市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序幕。
记者从活动现场获悉,目前我市的职业病危害过半都是来自有机溶剂和粉尘,机械五金、电子、印刷、塑胶玩具和珠宝是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行业。
由于我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人主要为外来务工人员,流动性大,又缺乏法律意识,所以,今年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将普法重点转向企业主,对企业主和企业管理人员采取集中举办培训班;对不遵守《职业病防治法》的企业敲警钟。
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黄锦生提醒广大务工人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,在法定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之前,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检查、治疗等费用,均由用人单位承担,且在疑似职业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,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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